(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五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招标。
有前款*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